目前,污水處理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王洪臣認為,污水處理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頭戲,面臨擴大能力、提質增效的雙重壓力,現有污水處理費征收政策還不能滿足新時期污水處理工作的新要求,亟待通過創新完善,進一步推動并保障污水處理事業繼續快速發展,助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加快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逐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王洪臣表示,這一文件的出臺,更好地體現了污染者付費和激勵約束相結合的原則,將對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污水處理行業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合理制定與調整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
據王洪臣介紹,20世紀90年代,我國在城市開始征收污水處理費,先是在重點流域試點,之后迅速在全國推廣。通過20年的實踐,我國已建立起了較為成熟的污水處理費征收制度。截至目前,全國建成投入運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超過5000座,日處理能力接近2億立方米,成為污水處理能力最大的國家。
王洪臣表示,不搞好污水處理,水環境質量就難以改善,也就沒有綠水青山。污水處理費是污水處理的重要保障。污水處理費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是污水處理行業穩定的費用來源。站在全行業角度看,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準及運行水平明顯相關,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較大的城市,污水處理成效也更明顯。
近幾年,社會資本成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重要融資渠道,而優質社會資本方往往首先選擇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大的城市或地區,一些污水處理費征收不足的城市則難以吸引到有實力的企業,劣質非專業企業的進入,難以真正搞好污水處理。
王洪臣表示,合理制定與調整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需要注意三個方面。
首先,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應覆蓋成本?!兑庖姟访鞔_提出,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運營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輸送管網建設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關于成本測算,有幾個關鍵點需要明確: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成本應基于全成本測算,既要包括直接成本,也要包括間接成本,且成本測算應與滿足當地受納水體要求的出水水質標準相對應,不同的出水標準,成本差別也很大。
其次,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應包括合理利潤。在污水處理費多年來的征收實踐中,基于污水處理公共服務的屬性,一直存在著“保本經營”的做法。“熱鬧但不賺錢”是資本市場對水務行業的一般看法。新形勢下,社會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準和運營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污水處理成為水環境治理的最關鍵環節,污水處理費應基于“合理盈利”的原則確定征收標準。雖然污水處理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污水處理企業的盈利主要取決于政府向其支付的服務費,但污水處理費按照合理盈利原則測算,既可以保證污水處理服務費成為“有源之水”,又能夠對社會資本釋放明確的信號。
再次,建立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多數城市幾年調整一次污水處理費,但有的城市多年不作調整,而實際用電、藥劑以及人工等生產要素的單價一直在變化。同時,污水處理的任務也在變化,處理標準在提高,污泥處理處置的要求也在提高,政府支付的服務費應當相應提高。如果污水處理費不調整,收支缺口就會放大,財政壓力就會加重,一些地方甚至會因此影響污水處理設施的提標改造。
積極探索農村污水處理收費制度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目標:到2020年,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到2035年,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宜居鄉村基本實現。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提出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突出短板,為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王洪臣說,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是全國環境保護的最大短板,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則是最大的民生,治理農村污水,迫在眉睫。農村污水治理的資金來自哪里?農村是否需要開征污水處理費?這是當前需要認真面對的問題。
《意見》提出,要在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綜合考慮村集體經濟狀況、農戶承受能力、污水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付費標準。
王洪臣表示,這種政策安排既體現了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形勢要求,也充分考慮了當前的客觀實際。農村污水治理的資金應該主要依靠地方為主、中央補助的政府投入體系,但同時也應該探索建立農村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在農村開征污水處理費,可以作為治理資金的適當補充,更大的作用是強化村民環境衛生意識,提升村民參與人居環境整治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另外,農村污水處理與衛生改廁緊密相關,涉及千家萬戶,沒有農民的配合參與,就不可能治理好農村污水。
王洪臣認為,建立農村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行為,應履行嚴格的公示程序,明確公示內容,提高收費透明度;應明確測算邊界,嚴禁借污水處理費之名向農民“搭車”收費;應加大宣傳力度,向農民講清政府持續投入的決心,講清適當收費的用途、目的和意義。有了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治理污水、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就大有希望